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博士被"欺骗"欲辞职,所在高校索要138万!
【遭遇】公寓租金翻倍博士首提辞职
刘老师今年35岁,是毕业于国内某知名高校的博士,期间曾在美国高校进行学习交流。2012年9月份回国后,刘老师在网上看到盐城工学院关于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招聘简章,上面注明了补贴安家费、提供人才公寓居住或过渡房居住等福利待遇,这让他心动不已。“不仅分配房子,还有一笔不少的安家费,各种科研奖励政策都很齐全。”刘老师告诉现代快报记者,作为一名外地人,学校提供的人才政策不仅让他免除后顾之忧,还能施展自己所学,于是他义无反顾地前去应聘,并于2013年1月来到盐城工作,2016年获得副教授职称。当刘老师入职后,却被告知人才公寓一期刚分完。“学校领导口头承诺,等二期房子建好,一定给我分配。”之后,刘老师说,学校提供了过渡性住房,每月收取425元房租,“反正租金也不算贵,而且二期的房子快要建好了。”对于学校的安排,刘博士也欣然接受。可不到半年,刘老师又被告知,作为过渡性居住的教师公寓房租要上涨至每个月950元。“突然就上涨了一倍,太不合理了。”刘老师说,除了涨价的房租,刚到学校的一段时间里,学校并没有给他缴纳社保,这些遭遇让刘老师首次有了辞职的想法。【住房】左等右等的人才公寓没了
“他们让我克服困难,还主动给我介绍对象,对我进行安抚。”刘老师说,当校方得知他想要离开时,做了很多思想工作。最终,双方通过多次交涉,房租暂不上涨。2014年3月,刘老师也和盐城工学院正式签订劳动合同,参与科研工作。刘老师向现代快报记者回忆,劳动合同签完后不久,学校还是将房租提高到近1000元,直接在其工资里进行扣除,而且每年以30%的幅度增长,“更让我受不了的是,一年后,学校下达了一份‘关于南校区学生公寓28#楼青年教师租住房搬家通知’。”【缩水】更改政策导致科研奖励减少
除了住房,经常更改的科研奖励政策也让刘老师感到气愤。“真的是朝令夕改。”刘老师称,2015年11月份,盐城工学院发文鼓励所有教职工发扬创新精神,积极推动学校科研事业的发展,新政策从2016年1月1日执行。【辞职】被索要百万费用 无奈起诉
2018年10月,刘博士正式向学校提出书面辞职,结果被学校拒绝,并向他说明,辞职是违约行为,要向学校支付各项费用100多万元。“明明是学校违约在先。”无奈,2019年4月刘老师向盐城劳动部门提出仲裁未果,又向亭湖区法院起诉,要求学校赔偿他科研奖励等多项费用,合计255万多元。目前,还在等待法院开庭审理。